童年的味蕾成年的记忆杂文随笔

发布时间: 2025-07-14 18:45:22

童年的味蕾成年的记忆杂文随笔

小时候番茄鸡蛋打汤。热滚滚的水,放番茄几瓣,打鸡蛋,待水沸翻腾,将鸡蛋冲入,放几根葱花葱白,一碗热腾腾的鸡蛋蛋花汤就新鲜出炉。颜色好看,红的,*,白的,绿的,都有。最美的,当数漂浮在汤中的葱花,白汪汪,绿油油,养眼,漂亮,新鲜。

当然好喝。一勺子一勺子地送将嘴中,鲜美、腻滑、酸爽,胜过了人间无数的美味,恨不得一个人独吞,但是无奈是弟妹眼巴巴在边上盯着,数着递进嘴中的勺数,哪敢多喝,也哪能多喝?剩下的时间,弟弟妹妹们轮番上场,我,只有干瞪眼的份儿了。不知道父母有没有享受过番茄鸡蛋汤的待遇,我能清楚的,小时候的每一碗鸡蛋蛋花汤,都是我们仨喝得碗盘见底的。

邻居家的叔父逗我:“以后要实现*主义了,好吃的忒多,你都想吃些什么?”我冲口而出:“番茄蛋花汤!”我以为人间最美好的食物——就是这了。幸亏,家里还养着老母鸡,老母鸡还下着蛋,咕噜咕噜叫唤两声,就有热滚滚、圆溜溜的鸡蛋。也幸亏,菜园里种着葱,葱排着行,列着队,葱根儿白,葱尖儿绿。父母说:你们呀,这是提前进入了*主义。

母鸡,倒是天天下着蛋,但这番茄,却不是季季都有。冬春两季,没有了番茄,自然就喝不上番茄鸡蛋汤了。垂涎着,但也没辙,眼睛儿直往菜园里望。可是,菜地里,只有冬日里萝卜,春日的葱,番茄的种子刚在地里翻了个身,离苏醒还远着呢!餐桌上,硬邦邦的是炒豌豆,辣得下巴都能掉下来的是豆豉。就这样热饭就菜,的确难以下咽,关键是天天吃,顿顿如此,就难为人了。

好吃的娃,自己有办法。可以蛋炒饭。鸡蛋是现成的,刚从鸡窝里掏出,还带着一点点的温热。将鸡蛋磕破,打入青瓷的碗中,搅拌。热锅,起油,倒入搅拌的鸡蛋。不肖一会,鸡蛋便膨胀开来,铺成了一片诱人的金色。将冷饭倒入锅中,翻炒,加盐,放入嫩绿绿的几片白菜叶子,一碗香喷喷的鸡蛋饭就大功告成。只是,这碗鸡蛋饭可你可别想独吞,边上,照样弟弟妹妹们紧盯着着,垂涎欲滴。也甭想天天能吃到蛋炒饭,那时节,鸡蛋可金贵着。招待客人,换来油盐酱醋,不少的生计,都指望着它。

还有开水泡饭——冷饭加凉白开。加一勺豌豆,拌一点豆豉,焖盖上几分钟。稍待一会,揭盖,只见白开水上,晃荡着一些油星子,豌豆儿褪去了褐色,皱起了皮,而香味,扑鼻而来。吃起来更香,豌豆“嘎嘣嘎嘣”的响,白米饭“滋滋”地甜,而豆豉“嘶嘶”地辣。一口下去,咸、辣,脆、香,各种滋味都有。一碗开水饭,倒成了童年的“美味佳肴”,至今回味,让人垂涎,令人生出一些“此饭应该天上有”的感觉来。

焖饭也是一绝。土豆、红薯、芋头,地窖里肯定能找到身影。这时,土豆焖饭、红薯焖饭、芋头焖饭一一登场了。这是技术活,母亲父亲才熟络。先要煮米,大锅。待到米煮得半生半熟,弥出浆色的米汤。这时候拿一有漏眼的圆簸箕,滤出米汤,留半生不熟的“夹生米”,晾着。趁着热锅,下已经切块成形的芋头、土豆、红薯,加油盐翻炒,也至半生。最后,将“夹生米”盖在锅里炒得半生的芋头、红薯、土豆上,加水,猛火蒸煮。不到半个时辰,揭锅,香气扑鼻。小时,最好这一口。白米饭沾染了油盐和芋头、红薯、土豆的香味,好吃得能把舌头吞掉。豆角也能焖饭,南瓜也能焖饭,只是,这要等到春秋两季才行。

夏天,还捏过荷叶饭团。荷叶团团绿,从屋门口的池塘里拽下两枝,洗净,锅里蒸几分钟,半熟,就成了包裹饭团的好材料。外出干活,就做荷叶饭团,带出方便,菜都免了——将荷叶切长条,铺饭上面,薄薄的均匀。中间,撒菜。青菜,土豆,一股脑卷起来,荷叶饭团就成了。吃起来,有荷叶的香味。只是饭团裹不紧实,米粒松散,一边吃,一边掉米。那时,想来是不知晓有“寿司”这种物事。寿司裹得圆实,非得要一锅松糯粘软的饭不可。

民以食为天。毕竟,在经济比较落后的时代,喂饱一张肚皮,最为重要。菜园里的黄瓜、豆角、红萝卜、白萝卜,能生吃,脆生生的,也不见拉肚子。树上的叶子也吃,榆钱,枸杞,嫩生生的,做榆钱饭,清炒,上汤,有清嫩的味,好吃。地上的还有地皮,雨后满地疯长,揭起来,也是一道菜。还烤过水田里的泥鳅、黄鳝,池塘里的虾,一股土腥味,螃蟹烤起来味道不错,只是干瘪瘪的,没肉。还撑着胆子烤过蜂蛹、蝉蛹、蚂蚱,只是看着可怖,没敢下嘴。据说,蝉蛹烤出来好吃,喷香,流油。还有一种蔷薇科的植物,春天抽嫩茎,掐头去尾,嫩茎的味道盖过水果。我经常吃。毛针草三月肥嫩,过了四月,味老,如同嚼蜡。“三月三,抽毛毡”这句俗语,就是从我们那旮旯流出来的,很贴切,很民间。

童年的记忆是什么?是时间的,是空间的,是地理的,是视觉和具象的,是无数可触可感的重合,叠加——是你亲亲的故土,是你的憨厚的乡亲,是你的耿直的儿时玩伴。是你儿时一眼望不到头,绵延不断的群山,是群山的后面,静谧的村庄。是村庄后潺潺流淌的小河。是傍河而居的小桥流水人家,是人家屋檐之上,升腾的炊烟袅袅。是炊烟袅袅飘荡之中,摇摇晃晃的日子,是坐在日子和岁月之上的年复一年,繁衍生息。它也是味觉的,是嗅觉的,是抽象的,是片段的,是记忆的缠绕,是回忆的叠加,或许,只是过年时节,穿上一件新衣服的愉悦。只是一段在冬天的午后,在小河边打水漂断续的笑声。只是推窗时恰巧碰上的一声鸟鸣。是鸟莫名地飞走,而我们看着,升起的一缕莫名的惆怅。或许,是三月的蕨菜稀饭,含着春风的味道。或许,是冬日的排骨莲藕汤,只有母亲拿手,那是走过了许多他乡,路过了很多的城市,我们没有遇到的,只属于妈妈的味道。

总相信,味觉是一个人最顽固的记忆之一。而童年你所尝过的味道,也总能成为你长大之后最珍贵的记忆——即使多年之后,你仗剑天涯,远走它乡,那从童年的胃里、肚子里泛出一阵阵的慰贴感、幸福感,都会在某一个时刻,某一个地点,恰如其分地出现,去勾引你,诱惑你,令你百转回肠,顿生惆怅。有些时候,乡愁对于一群人来说,是味觉的乡愁。

就像那一碗儿时的蛋花汤。如今,鸡不用养了,照样有鸡蛋,超市里、菜场里,都有。番茄、葱花,一年四季,都能得见。汤打出来,颜色照样好看,红的,*,白的,绿的,都有。葱花,依旧漂浮在汤中,白汪汪,一样的绿油油,养眼,漂亮,新鲜。尝一口,只是,再也找不到童年的味道。

多年后,我们得到了天下,却失去了故乡。连同,那味蕾里藏着的深深的美好。

拓展阅读

1、的桔子

桔子的道有几种?这我可说不好,不外乎是甜酸两种的混合吧。我为什么问自己这个无聊的问题,在这除夕的下午?

那是因为我刚刚吃了一只桔子。这只桔子虽然和别的桔子没什么不同,但是我一剥开,就嗅到一股特别的道。这道立刻让我想起小时候吃过的桔子来,它们的道是如此相似,以至于让我有这么一种幻觉:三十后的我,正在二十前的除夕下午剥着的桔子。

虽然又喝了一口热茶,但这幻觉却让我发冷了。

小时候,桔子是怎样的奢侈品呀。那时候,每月连大米、面包都难得吃一次的,何况只有秋冬季节才能吃到的桔子?天天吃的主食多是高粱米、小米、大楂子;水果呢,多是黄瓜、西红柿而已。吃得我现在一见街头卖的大楂粥、西红柿什么的就只恶心,因为我过去实在是吃腻了。

可是,现在周围的人中却有不少喜欢吃大楂粥,大饼子的。我想,他们对这些感兴趣的原因,也许是为了“苦思甜”,也许是为了吃个新鲜。但我可没有兴致再去吃这些东西,因为它们会让我想起不堪回——尽管我的和我上几辈人比起来还算幸福,里面也有过虽然并不多快乐。

不过,我里的快乐也好,悲伤也好,都是别一代的人不能了解的。每一代人都有那一代特有的爱憎与追求,痛苦与甜蜜:六十代的人,一定不明白现在的人为何这么疯狂的追求金钱与享乐;现在的人也不会明白六十代的人为何会那么疯狂的崇拜、制造偶像。

不谈这些大问题了。还是谈些小东西,比如桔子吧。我想,我对桔子的回可能只有我们那个时代的人才觉得真实,现在的人听了,也许认为只是编出来的。不过,我还是愿意继续编下去…

小时候,虽然不见哪家有人饿死,但也不见哪家特别有钱。大人们都是一样的“君子固穷”,小孩子们也就难得有什么特别的吃食了,所以桔子才显得格外的珍贵。

那时候,拿起一只桔子来,我总要先端详半天,看它黄不黄,圆不圆;再在手上掂一掂,在桌上滚一滚,玩一玩儿,然后才带着渴望小心的剥开它——若不小心就无法剥出完整的皮了。为什么非得要完整的桔皮呢?我不知道,只知道那时候我们都爱这么做。

去了外皮的桔子,光光的桔子两头的小洞洞又教我好奇不已。把眼睛贴到一头,望向另一头的世界时,心情的激动应该不亚于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的感觉罢。看得眼也霎了,便开始动手把桔子一瓣瓣的打开,排在桌上,和别人比,看谁的桔子瓣多。

比较了一番高下后,终于可以吃了。就拾起一瓣最小的——最大的应该道最美,理当留到最后品。小心的顺着小月牙的顶端咬出一个缺口,然后慢慢的从缺口处将桔子瓣的外皮撕下,这时,最美丽的景象便呈现在我眼前了:

那一粒粒颀长的,有机的粘连在一起的黄水晶般闪亮的桔肉看起来是多么叫人心动呵!轻轻的揭下一粒水滴般的桔肉,慢慢的纳入口中吸吮着的时候,心里是怎样的满足!哦,那滋,那感觉!之后永远也不会再有了……

就这样一粒粒的吃了几瓣后,才感到这么吃不很过瘾,索性奢侈的将一整瓣都塞到口内,紧紧的闭着嘴感觉着桔子的道:开始是酸酸的,像话梅糖的道;接着又甜甜的,凉凉的,仿佛梨般干脆;可能还伴有一丝淡淡的苦,如果这瓣桔子里的“丝络”太多的话。

不知不觉,最后一瓣也吃完了…望着空荡荡的躺在那里的桔子皮,嗅着空气中弥散着的桔子的清香,人于刹那间会有一种怅惘之感——不,应该说有遗憾的感觉才对,那时我又怎么体会得到怅惘?

既然没得吃了,那就开始玩吧。用桔子皮也能做游戏的。冰心在她的散中说桔子皮可以做小桔灯,但我们小时候可没有做过,虽然这可能比较有诗意。我们只是用桔子皮互相往对方面上挤桔子汁玩。虽然桔子皮的道闻起来好舒服,可是皮里的汁挤进眼里的滋却辣辣的,一点儿也不舒服。由于那时候没有谁戴近视镜,所以我们都尝过被“挤中”的滋。现在的孩子怕是难有这种体会,因为他们的眼镜片足可以挡住最辣的桔子汁呢。

如今的孩子,有几个是不近视的?除了打电子游戏,他们还有什么娱乐?他们懂得被“挤中”的快乐吗?我不懂现在的孩子们,他们也一定不懂我的

一个桔子皮被这么反复挤过,到了一点儿汁水也挤不出来的时候,我们仍然舍不得将它扔掉,因为能引起我们甜美回的桔子儿还在皮里面呢,没有桔子吃的时候,能够闻一闻也是好的。于是我们就把桔皮收藏到铅盒里,平时除了从中拿具时,都将其关得紧紧的,这样一来,桔子的道会在里面保留的更长久一些。

上下课的时候,打开铅盒来闻闻里面的桔子,心里便会感到莫大的幸福;握着沾有桔子的铅写字,心里则会感到非常的骄傲。

到了桔子完全的散尽,我们才依依不舍的把桔皮扔到垃圾桶内,这个桔子才算彻底没有了利用价值。

就因为有了这样的经历,所以我才曾深切的体过桔子的道。可是,若让我用字来表达,我又难以形容了。甜还是酸?或者两者兼有?不,甜或酸两个字都不能准确的形容里的桔子道。这是可以意会却不能言传的,字更难以表达了。

所以说,我只能感觉得出,却说不清楚。刚才吃的那个桔子的确有中吃过的桔子儿,虽然是几口匆匆的吃下的,也一样感觉得出。但等我再剥开下一个桔子时,则完全没有了这种熟悉的感受,吃起来也索然无了。那就不吃了,反正现在我早已不爱吃桔子了。

虽然现在能吃到的东西比时多几倍,也可以有反复品尝它们的机会,但吃的时候都没有太多的兴致了。为什么呢?所有的新奇感都已消失,所有的滋都变得很淡,所有的日子都长着同一张早已看腻了的面孔?还有这个除夕的下午,感觉和以往的任何一天都没什么不同。

谁能给我点儿刺激?让我可以哭,可以笑?

桌上的桔子冷冷的,我也是。窗外是阵阵的鞭炮声。

2、读书500字优秀

假期里,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《》的书,这本书非常好看,我一口气就给它读完了。

》这本书看了让我非常有感想,它主要讲的是高尔基三岁时父亲因为生病去世了,高尔基非常伤心。外婆和妈妈带着他坐船来到了外公家。不过,外公是一个非常自私、残暴、贪婪的人。他经常剥削员工,后来因染房破产而非常穷困潦倒,可怜的母亲被外公赶出了家门被迫离开了这个家,并改嫁了,最后她不幸*。从此可怜的高尔基也被外公赶出了家门,只好在社会上过着悲惨的生活……,在这本书上,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好句,也运用了许多手法把人和景写得非常生动有趣,比如伏尔加河静静地流淌,秋高气爽,碧空澄澈,两岸景色如绣。再比如外婆用一根连绵不断的线,把我身边的一切编织的五彩缤纷,等等这些好词句。

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高尔基的命运比我悲惨多了。我们的是非常幸福的而且是无忧无虑的,在学校里,我们快乐地玩耍,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,回家有爸妈宠着要什么就有什么,在外面受到欺负还有爸妈帮着,一切都那么容易得到。可高尔基的生活却跟我们恰恰相反,在外面过着悲惨的生活。

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,绝不浪费时间,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和逃避,踏踏实实去做好每一件事,做个善良、富有同情心和乐观向上的人。

3、读书500字优秀

是美妙的,是欢乐的,是幸福的,是值得回的……而高尔基的却是恐怖,悲惨,令人不敢去回想。当我怀着激动的心境读完语言生动,耐人寻的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《》时,我的心犹如澎湃的海潮,久久不能平静。

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后被接到外祖父家。他的外祖父和两个舅舅都是性情暴躁、乖戾、贪财、自私的人。他的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深切的仇恨之雾。阿廖沙每一天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,可是还算有他的母亲和外祖母疼爱他。

阿廖沙虽然在“黑暗”的生活中度过了自我的,可是他并没有被黑暗的思想与行为所*,他热爱知识,好学习本领,喜欢看书。他十分聪明,在人们愚弄他时,他能够有效地还击。运用他的智慧和顽强赢得了灿烂的人生。

我们此刻丰衣足食,要什么有什么,又是父母的“掌上明珠”、“心肝宝贝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相提并论,代的不一样就是这差别,一个是天堂,一个是*;一个充满阳光,一个到处黑暗。我们此刻的来之不易啊!

可我们不懂得珍惜,在平时的生活中,遇到一点困难就害怕,就知难而退。此刻想起来真是惭愧。

困难是一生中在所难免的,但仅有经历过了困难,才能让你多增添几分生活经验,让你的人生充实,让你更加熟。它也仿佛是一片黑暗的道路,你不努力向前走,永远也不能到达光辉的顶峰。所以,让我们冲!冲!)●www.**(冲!冲出这片“黑暗”的领域,做一个真正的强者!

4、读书500字优秀

今天我看完一本叫<>的书!这本书是着名作家高尔基写的书!非常好看!

这本书是着名作家高尔基回想自己的的时候,写出来的着名经典名作!

<>是高尔基的<>“人生三部曲”的第一部。

之后两部<在人间>和我的大学,讲述了阿廖沙在社会上谋生!以及在思想、学问,社会经验等方面获取进步的过程。

“人生三部曲又称为”自传三部曲“,阿廖沙就是高尔基本人的写照!”

我的理解是回顾了每位大人的美好的,就像中所说的主人公:“阿廖沙、姥姥、姥爷、母亲、父亲等!等!等!其他主人公。”这本书主要写了阿廖沙的一生所有有趣精彩的片段!我觉得非常非常的经典!不愧是着名的作家,还是一名“学巨将”呢!

这本书曾经被着名作家罗曼·罗兰和着名作家巴金老爷爷的评价过!我就觉得这部马克西姆·高尔基写的章非常非常顺!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!不知道同学们是怎么评价这本书的,或者大家是怎么评价这本马克西姆·高尔基写的着名章!

我打算以后也写这种世界级别的高级名着!大家信不信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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